新巷所執行請文 寺田巷所事付修造料所 八條以南惣巷所寺務御寄付之 間執行方知行分雖及一具御沙汰 依窮困可及牢籠之旨就歎申 以別儀為供僧中御給恩被優 免之上者且任度々請文之旨向後 弥不可背申供僧之御命候 万一背衆命候者就当田可預 御沙汰之由可有御披露衆中候哉 恐々謹言  応永七   十一月八日    厳瑜  年預律師御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