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乞申御仏事田御年貢米之事   合藪副壱段分 右御年貢米者當座依取作不能算用候 雖御下地之事上申候来状未進分遂 結懈可致其沙汰候更以無沙汰之儀有 間敷候仍請文之状如件              敬実   永正四年四月廿一日   興俊(花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