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見庄代官《割書:若狭法橋|祐成》請文《割書:文明十七|六 朔》 謹請申 東寺御領備中國新見庄御代官職事 一當庄御代官為寺恩被宛下之上者毎事  不可背寺命事 一於御公用者雖不退丹治部方之綺於當年《割書:乙|巳》  御年貢者不□□【虫損】水風損京着五拾貫文  可致寺納者也 一漆幷紙等□□□【虫損】可進納申事  右条々堅守請文之旨不可違越申万一  相違事令到来致不法懈怠者□御寺恩  未進相當分可被押召候者也仍請文之状如件               若狭法橋    文明十六年六月朔日     祐成花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