ヤ一五〇【貼紙】 上野庄代官請文 石見 長享三卯廿三  謹請申    東寺領山城国上桂上野庄御代官職事  右為寺恩被補御代官職之上者背寺命  毎事不可有自由緩怠之儀事 一毎年御年貢米并地子藁糠人夫等不過  其時分可令寺納之事 一有新開田地之時者上使申下可有御検知事 一新開田畠等興行之時雖為段歩令出現者無  隠密之儀相当御年貢等必可執沙汰申事 一就御年貢以下両人之内一人雖為無沙汰為今  一人可弁申事 一御年貢并公事物等悉可納申惣御倉若号少分  於私在所令収納者堅可預御罪科事 一損免事仮令名主百姓等雖申之一切不可執次  申事 一御算用之世諦為両代官毎年五百文進之内半分  弐百五十文可致其沙汰事 右条々雖為一事若令違背者不日可有改替御 代官職其時一言不可申子細者也若此旨偽申者 鎮守八幡大菩薩稲荷五社并大師三宝伽藍護法等御罰 可罷蒙者也仍謹請文之状如件                石見上座      長享参年《割書:己|酉》卯月廿三日  聡我(花押)